代 理 合 作 合 同
甲方: 四川老庄家酒业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 (以下简称乙方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甲方同意乙方在 范围内代理甲方“老庄家-润皖贡”系列品牌酒,为维护双方利益,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,共同遵守。
一、经销区域和范围
1、乙方在 区域范围做市级产品代理商。
2、乙方可向各县级以下自寻代理商销售,经营、维护客户、货款回收等。
二、产品的价格及保护:市级代理商20万。县级代理10万。乙方须于本合同签定三日内交纳合同区域。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利,若有变动,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。价格清单附后。
三、结算方式:
1、乙方首批进货额(市级)须达二十万元,送宣传商务车一台(现有),县级进酒10万元,配宣传送货商务车一台(现有的,乙方只有使用权)。
2、乙方款项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, 款到两日内天甲方发货;乙方未经甲方财务部签章同意擅自将货款汇入其他帐户,由此带来不利后果乙方自付。
四、订货方式:乙方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订货, 甲方在乙方货款到账后两天内安排发货 (如有特殊情况,甲方须电话及时告知乙方)。
五、交货与运输:
1、发货费用由甲方承担(省外10万元起,省内3万元起),到达乙方地点后的费用(卸车,搬运等)由乙方承担;
2、乙方见货应当现场验货,如对产品有异议,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货物运输记录原件,否则,视为乙方以合格质量收货。乙方收货时收货人必须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名,写明收货日期并加盖有效印章。
3、产品自交付之日起,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。
六、合作双方权利、义务及责任划分
1、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区域的待上市品种做长远利益调整。
2、乙方销售额达到50万,甲方赠送新瑞风商务车一辆;
3、乙方如在当地开设专卖店,按甲方提供的专卖店样式统一装修,费用按实际审核50%甲方返酒给乙方,月销售5万元以上的甲方按销售额的5%返给乙方酒水为租金补助。
4、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售政策和产品政策,并与甲方共同维护区域分销、批发、酒楼、酒类专卖等通路业务,配合甲方代表不定期到乙方监督正常经营进度;
5、乙方作为甲方 市级总代理商,应确保完成年销售额 万元整;月销售指标为每月 万元指标(市代月5万、县代月3万),完不成任务的无返点。
七、奖励办法:
1、铺市奖励:合同期内能完成:餐饮酒店,商场,酒专卖店,分销商营销工作进度,检查核实,给予总回货款的 5 %作为铺市奖。
2、市场维护奖:
为规范市场 ,无窜货、无低价倾销行为,给予经销商总回款额的 2 %作为奖励,合同期满一个月内发放。
3、年度返利:乙方根据上述要求全额完成当年度销售任务的,另给予乙方 3 %返利作为奖励。
八、换货规定:
1、合同期内如包装完整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,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负责人,经甲方驻地代表认可,可换其他品种,运费由乙方负责。
九、跨区域冲货和倾销的定性及处理:
1、乙方经销的甲方产品,应在双方协议的范围内销售,以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。凡乙方或乙方所属分销商跨区域发货,数量不论多少均认定为冲货,若以低于甲方向乙方建议的通路价格销售的,不论数量多少均视为恶意倾销,视为乙方违约。
2、甲方确认为冲货或恶意倾销的情况下,除要求乙方购回冲货或恶意倾销同等价值货款外,甲方有权视情节分别作出如下处罚:第一次罚款2万元,第二次罚款5万元,第三次停止向乙方供货取消所有优惠及奖励,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解除本代理合同。
十、合同的终止、解除及违约责任
1、甲、乙一方如有停业、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相关事项继续履行,须作相应变更或补充的,应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,否则所造成一切损失,由违约方承担。告知事项,双方均应以书面确认,并以传真或电邮告知。
2、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产品在其区域脱销达到 2个月 时间和3个时间没有补货的,甲方有权终止乙方总代理权限。
提前终止合同,且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负。
4、严禁乙方对甲方产品代理权进行转卖,否则视为乙方违约,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。
十一、合同保密:乙方在此承诺为甲方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。
十二、合同生效及续约
1、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。
2、本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,合同期满,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,则本合同自动顺延1年。
十三、本合同一式二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,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十四、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、平等 互利原则,如发生争议尽量通过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附:1-车辆使用规定,甲方交给乙方的送货宣传车在乙方没有所有权前不得它用,车辆产生费用乙方负责,1000元以上的维修送甲方维修,费用乙方承担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附件:
代理合同.doc